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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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任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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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部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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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進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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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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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有條件的地區(qū)開展國際服務貿易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試點。依托現(xiàn)有各類開發(fā)區(qū)和自由貿易試驗區(qū)規(guī)劃建設一批特色服務出口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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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牽頭,發(fā)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質檢總局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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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上半年啟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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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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拓展海關特殊監(jiān)管區(qū)域和保稅監(jiān)管場所的服務出口功能,擴充國際轉口貿易、國際物流、中轉服務、研發(fā)、國際結算、分銷、倉儲等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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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總署牽頭,發(fā)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商務部、人民銀行、稅務總局、質檢總局等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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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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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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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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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展改革委、商務部牽頭,相關部門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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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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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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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極參與多邊、區(qū)域服務貿易談判和全球服務貿易規(guī)則制定。建立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(qū)網絡,依托自由貿易區(qū)戰(zhàn)略實施,積極推動服務業(yè)雙向互惠開放?;緦崿F(xiàn)內地與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。推動大陸與臺灣服務業(yè)互利開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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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牽頭,發(fā)展改革委、港澳辦、臺辦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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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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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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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各類服務業(yè)企業(yè)通過新設、并購、合作等方式,在境外開展投資合作,加快建設境外營銷網絡,增加在境外的商業(yè)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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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展改革委、商務部牽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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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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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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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服務業(yè)企業(yè)參與投資、建設和管理境外經貿合作區(qū)。鼓勵企業(yè)建設境外保稅倉,積極構建跨境產業(yè)鏈,帶動國內勞務輸出和貨物、服務、技術出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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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牽頭,發(fā)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貿促會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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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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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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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知識產權境外登記注冊,加強知識產權海外布局,加大海外維權力度,維護企業(yè)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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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識產權局、商務部牽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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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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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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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揮規(guī)劃的引領作用,定期編制服務貿易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。指導地方做好規(guī)劃工作,確立主導行業(yè)和發(fā)展重點,扶持特色優(yōu)勢行業(yè)發(fā)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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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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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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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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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強對重點領域的支持引導,制訂重點服務出口領域指導目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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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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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上半年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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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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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分利用外經貿發(fā)展專項資金等政策,加大對服務貿易發(fā)展的支持力度,進一步優(yōu)化資金安排結構,突出政策支持重點,完善和創(chuàng)新支持方式,引導更多社會資金加大對服務貿易發(fā)展的支持力度,拓寬融資渠道,改善公共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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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、商務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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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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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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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合全面實施“營改增”改革,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,鼓勵擴大服務出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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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、稅務總局牽頭,商務部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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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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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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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(chuàng)新金融產品和服務,開展供應鏈融資、海外并購融資、應收賬款質押貸款、倉單質押貸款、融資租賃等業(yè)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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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監(jiān)會牽頭,人民銀行、商務部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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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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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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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在現(xiàn)有業(yè)務范圍內加大對服務貿易企業(yè)開拓國際市場、開展國際并購等業(yè)務的支持力度,支持服務貿易重點項目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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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監(jiān)會牽頭,人民銀行、商務部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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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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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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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保險機構創(chuàng)新保險品種和保險業(yè)務,探索研究推出更多、更便捷的外貿匯率避險險種,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采取靈活承保政策,簡化投保手續(x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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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監(jiān)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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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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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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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大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服務貿易企業(yè)的支持力度,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貿易企業(yè)在交易所市場上市、在全國中小企業(yè)股份轉讓系統(tǒng)掛牌、發(fā)行公司債和中小企業(yè)私募債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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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監(jiān)會、發(fā)展改革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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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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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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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和完善與服務貿易特點相適應的口岸通關管理模式。探索對會展、拍賣、快遞等服務企業(yè)所需通關的國際展品、藝術品、電子商務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監(jiān)管模式創(chuàng)新,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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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總署牽頭,財政部、商務部、稅務總局、質檢總局、郵政局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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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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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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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,便利跨境人民幣結算,鼓勵境內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擴大跨境支付服務范圍,支持服務貿易企業(yè)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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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銀行、外匯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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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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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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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強人員流動、資格互認、標準化等方面的國際磋商與合作,為專業(yè)人才和專業(yè)服務“引進來”和“走出去”提供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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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牽頭,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質檢總局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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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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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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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外籍高端人才辦理在華永久居留提供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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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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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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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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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企業(yè)赴境外參加服務貿易重點展會。積極培育服務貿易交流合作平臺,形成以中國(北京)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為龍頭、以各類專業(yè)性展會論壇為支撐的服務貿易會展格局,鼓勵其他投資貿易類展會增設服務貿易展區(q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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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牽頭,貿促會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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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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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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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極與主要服務貿易合作伙伴和“一帶一路”沿線國家簽訂服務貿易合作協(xié)議,在雙邊框架下開展務實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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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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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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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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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制定或完善有關服務進出口的相關法規(gu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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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牽頭,相關部門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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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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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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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國務院服務貿易發(fā)展協(xié)調機制,加強對服務貿易工作的宏觀指導,統(tǒng)籌服務業(yè)對外開放、協(xié)調各部門服務出口政策、推進服務貿易便利化和自由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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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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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上半年啟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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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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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和完善國際服務貿易統(tǒng)計監(jiān)測、運行和分析體系,健全服務貿易統(tǒng)計指標體系,加強與國際組織、行業(yè)協(xié)會的數(shù)據(jù)信息交流,定期發(fā)布服務貿易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。創(chuàng)新服務貿易統(tǒng)計方法,加強對地方服務貿易統(tǒng)計工作的指導,開展重點企業(yè)數(shù)據(jù)直報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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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務部牽頭,統(tǒng)計局、外匯局、貿促會參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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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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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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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高等學校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(yè)增設服務貿易相關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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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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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(xù)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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